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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为加强反假货币工作,调动有关单位反假货币工作的积极性,有力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总行对2000年颁布的《反假人民币奖励办法》(银发〔2000159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