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宏观管理,扩大和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在广泛调研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我部研究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1年10月31日前反馈我部高等教育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庆国,010-66096867,66097850(传真),电子邮件地址:zhangqg@moe.edu.cn。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