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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推动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我部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从2008年开始,我部连续三年主办“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创新论坛作为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给参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搭建了一个进行学术交流训练的全国性平台,促进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交流,推进了创新文化建设。

为深化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我部决定与科技部共同推进大学生创新能力训练,经认真研究,将“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调整为“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届数连续计算,并定于20111022-23日在上海同济大学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全国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择优遴选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生做学术报告,交流学术论文。

2.全国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展示:择优遴选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交流项目研究成果。

3.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中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讨会。

4.全国大学生创新训练教师论坛:研讨和交流创新训练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经验。

5.高校大学生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类课程建设工作研讨会:研讨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和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

二、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11022-23日(会期2天)。

会议地点:同济大学。

三、参会人员

1.有关高校学生代表。

入选“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的学术论文及参展项目的学生代表(每篇论文或参展项目学生代表限1人),主要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的论文交流活动,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展示”,介绍参展项目和作品。

2.已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高校教师代表。

已经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120所高校可选派1位创新训练计划负责人或项目指导教师,主要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训练教师论坛”。有论文或项目入选高校的创新训练计划负责人或项目指导教师,还要带队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和“全国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展示”。

3.特邀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类课程主讲教师。

由高校推荐、我部特邀的开设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类课程的主讲教师,主要参加“高校大学生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类课程建设工作研讨会”。我部不单独印发邀请通知,请有关高校教务部门负责通知。

4.中央部委(含教育部)所属高校1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负责人,主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讨会。

5.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高教处1名负责人,主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讨会。

6.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专家工作组成员,参加年会的各项活动。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各单位做好参加年会的准备工作,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员。请各单位将联系人员和参会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于1017前发送至“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专用信箱(sjk@tongji.edu.cn)。

2.请参会人员于20111021自行到上海锦江白玉兰宾馆(地点:四平路1251号,总机电话:021-65986888)报到。

3.有关大学生学术论文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遴选参会方式、有关年会活动的具体日程安排等事项,请咨询同济大学教务处联系人,并可索取《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参会准备指南》。

4.联系人:

同济大学教务处:严骊

电话:021-6598347313301973728   传真:021-65983473

邮箱:sjk@tongji.edu.cn

教育部高教司:胡小平 都昌满

电话:010-66096262   传真:010-66096949

邮箱:xiaoping.hu@moe.edu.cn

附件: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参会人员和联系人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