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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53所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2),同时撤销这些学校中原有建校基础的建制。

专此函告。

附件: 1. 新设立的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35所).xls

2. 更名、合并、调整、撤销建制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18所).xls

教育部办公厅

20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