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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兴奋剂目录的公告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和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兴奋剂目录公布如下。

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2014年兴奋剂目录中所列物质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以及反对使用兴奋剂的监督管理工作。蛋白同化制剂和肤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按照《蛋白同化制剂和肤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目录与往年目录不同之处,以本目录为准。

本公告自201411起执行。

附件:《2014年兴奋目录》.rar

 

 

体育总局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海关总署 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