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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属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财教函〔201324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部决定开展部属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并制定了《交通运输部部属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和《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

2014227

 
  1. 附件1:交通运输部部属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方案.doc
  2. 附件2:关于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