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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水运法规立改废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按部部署,拟对水运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请各单位登录163邮箱下载水运法规目录电子版,账号:syjfxc601@163.com,密码:601syjfxc

2、请针对水运法规目录,提出立、改、废的书面意见及理由。

二、清理要求

1、请对与方针政策不一致,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与新形势不一致的内容,提出立改废的处理意见及理由。对保留的项目,提出理由。

2、请广泛征求本辖区港口企业和航运企业的意见并汇总。

三、时间要求

请于12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笑冰 刘楠楠

电话:010-65292622 65292673 传真:010-65292551

邮箱:sys623@mot.gov.cn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