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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

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设立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决定准予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设立登记。该基金会属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设立登记后,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民政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