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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的通知

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报的通知》(财企〔201151号)和《财政部关于拨付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的通知》(财企〔2011256号)要求,现拨付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共计1131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优化出口结构,推动技术出口快速增长,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你市、县(市)上报的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请,经财政部核定,你市、县(市)共获得贴息资金    万元。

二、请认真做好技术出口贴息资金拨付工作,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挪用。

三、此款列入你市、县(市)2011年度“2160699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预算科目。

附件: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拨付表(分市、县下发)

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