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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省属单位商务服务平台资金的通知

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41)(以下简称《办法》),全省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已经审核认定,现将省属单位商务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审核认定的省属商务服务平台,由平台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办法》规定的支持内容和标准,负责申报2010年至2011930日平台项目所发生的设备购置(物流平台的运输工具除外)、技术研发、系统软件开发等费用(2010年已享受其他专项资金补助的除外)。

二、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商务服务平台资金申请报告;

(二)江苏省商务服务平台资金申请表(附件1);

(三)平台项目申请说明表(附件2);

(四)与省财政厅、商务厅签订的优惠服务协议书;

(五)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地税、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七)项目资金实际支出证明材料(合同及有关票据);

(八)与资金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要求

省属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省商务厅(财务处)各一份。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1110日。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所有复印的合同和支付凭证一律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商务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联系人: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王亚丽 025-83633100

省商务厅财务处:   何剑波 025-57710059

  025-57710333

附件:

1.江苏省商务服务平台资金申请表

2.平台项目申请说明表

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