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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注销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

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你公司已不再具备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我厅决定注销你公司资产评估资格。同时收回你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32020097)。你公司不得继续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特此通知。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