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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