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国资委: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原文详见财政部网站会计司“政策发布”栏目,http://kjs.mof.gov.cn)。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通知如下,请予贯彻。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2011年年报分析和监管工作
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分析和年报监管是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财政部门应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建立联系点制度,及时了解本地区各类企业在会计准则执行和年报编制中的问题,确保企业会计准则在本地区有效实施。各市国资委要充分重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1年年报编制及其审计工作,确保年报监管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按时完成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
各市财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参照财政部会计司上市公司年度分析报告的形式,选取3家以上的非上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形成本地区非上市大中型企业2011年年报分析报告。同时,分析本地区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形成本地区有关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的工作总结。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加强指导,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
各地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讲解等相关内容,努力提升专业水平,充实实务经验,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专业指导。省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要争取从2012年起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各地要总结经验,推动更多企业加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行列,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四、加强监管,督促做好2011年报审计工作
各地应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学习和领会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年报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2011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质量。
江苏省财政厅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