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省有关主管部门(单位):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2012年财政教科文工作有利于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战略,有利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创新型省份和文化强省步伐,对于促进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工作协调和情况沟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财政厅教科文处2012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教科文处2012年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江苏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财政教科文工作总体思路是:以 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教科文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国家和省中长 期教育、科技、人才规划纲要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意见》要求,大力支持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创新驱动”战略,加大 投入,完善机制,突出民生,创新管理,推动全省教科文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支持教育优先发展
1.确保完成财政教育支出占比达到18%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对各地2011—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财办[2011]37号)的要求,督促市县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市县2011—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苏财办[2011]40号)规定的目标任务,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加财政教育投入,确保完成中央对我省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18%的考核目标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召开财政部门专题会议,全面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二是督促市县足额安排年初教育经费预算。市县财政要按照教育经费“三增长”的要求和省下达的教育支出占比任务,科学测算2012年 教育支出,在安排本级预算时足额安排教育经费。三是做好超收财力安排工作。根据年度超收财力情况和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加大超收财力用于教育支出的力 度,确保年度执行结果达到占比要求。四是加大省级督查考核力度。组织力量,定期对市县教育投入情况开展督查,按省文件要求兑现对市县奖惩措施。
2. 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支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督促和引导市县按照“政府主导、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要求,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多 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幼儿园建设。推动市县建立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园运行补贴制度,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 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满足“有园上、上好园”的需求。省财政安排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根据各地发展学前教育实绩等情况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
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012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为小学每生每年550元、初中750元。二是继续安排教科书和作业本采购专项资金,统筹中央财政补助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和作业本。三是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平均造价计提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1000元, 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市县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按期完成全省三年规划任务,并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安工程政府性债务的监测和控制。四是 支持实施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师资培训和推进“千校万师”支持农村教育工程,继续选派优秀大学生毕业生到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推进义务教育课程基地建 设试点,提升素质教育水平。
4. 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指导并督促市县加大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制订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完善高中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支持推进普通高中优质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支持高中课程基地建设。加强普通高中债务统计分析和管理,出台鼓励市县化解高中债务的政策机制,督促市县积极化 解和严格控制学校债务。
5.支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内涵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将生均拨款标准从5600元提高到7600元, 进一步提高医学类及高职院校拨款系数。二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实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加大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配套力度。三是安排 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江苏特聘教授计划”及“高校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计划”等,大力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水平。四是加大对南 京大学、东南大学等“985工程”重点高校配套投入,支持建设高水平大学。五是继续推进省属高校化解债务,落实高校从新增财政拨款30%、学费和住宿费一定比例筹集化债资金的政策,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巩固高校化债成果。六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国家及省级示范院校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能力。
6.健全政府扶困助学体系。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政府助学体系。全面建立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将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资助范围从面向寄宿生扩大到面向所有学生。继续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发放国家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和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 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安排高校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二、支持科技改革创新
1.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完善科技投入机制。一是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科技支出高于省级一般预算收支的增幅,在年度预算超收财力中优先安排科技支出,争取省、市、县级新增财政支出中用于科技支出分别达到6%、3%、2%。 二是是加大对市县财政科技投入考核通报力度,将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分配与各市、县财政科技投入相结合,以促进市、县财政加大科技投入。三是提高各类科技专 项资金申报门槛,将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作为申报必要条件,促进企业主体性投入持续增长。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放大 风险补偿倍数,促进金融等社会多渠道研发投入大幅增长。
2.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继续安排省级重大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项目遴选机制,扩大与地方联合招标方式立项资助重大成果来我省转化产业化,继续在若干重大新兴产业领域,面向全国招标选择8—10个创新团队来苏创新创业。加大现场考察力度,组织财务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财务真实性认真考察和充分论证。
3. 支持实施科技支撑计划。围绕高技术战略部署和新兴产业发展,增加安排省级科技支撑计划专项资金,着力加强前沿先导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究, 着力加强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的核心技术突破,加快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惠民支撑引领;着力支持国际技术转移及联合研发、集聚和整合全球创新资源服 务我省产业创新。
4.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富民强县。增加安排省级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和农业科技支撑专项引导资金,重点加强农业优良品种培育、高效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和农业高新 技术研发、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苏北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提档升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引领作用,为实现苏北地区跨越式发展和农民增收 致富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5. 支持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和提高产学研合作水平。继续安排省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和产学研联合创新专项引导资金,瞄准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目 标,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科技创新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加强超前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省内外高校院所与我省企业联合开展 协同创新,大力引导国家科技资源向江苏集聚、各种创新资源向园区和企业集聚,着力完善和提升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6.支持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继续安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级配套资金,专项用于由我省直接组织申报、获准立项且承诺配套的具有产业化能力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引导各市县和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我省的顺利实施。
7. 支持实施生命健康科技支撑计划。新增安排生命健康科技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提高我省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突出临床转化,以临床为导向加强医 院与高校院所的协同创新,加强多学科、跨领域的交叉融合,实现医学最新科研成果的临床应用,以充分发挥科技对改善民生的促进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 健康需求,为建设“幸福江苏”提供民生科技支撑。
8. 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增加安排省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自然科学基金使用管理机制,选择若干重大基础研究领域,立项一批重大基础 研究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将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统筹兼顾,突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我省原始创新能力。
9. 支持知识产权示范省建设。一是安排省知识产权管理专项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宣传、人才培养和综合管理。二是安排省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开展专利执 法、正版正货推进、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查论证和预警援助。三是安排省级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共同提高,引导企业开展 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自觉运用知识产权战略能力。四是安排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专项引导资金,支持市县加强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建设。五 是新增安排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发展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
三、支持文化发展繁荣
1.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是积极落实各项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市县财政文化投入考核通报制度,保证各级财政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到2%以上。二是逐步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基金规模,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
2. 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一是继续做好对经济薄弱地区农村 文化“三送”工程。二是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图书更新工程。三是加大文化惠民演出扶持力度,继续通过购买省演艺集团等惠民演出,推动文艺精品下基层,高雅艺术 进校园,丰富农民群众和大中小学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四是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和免费开放补助力度,支持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站)、科技馆全部纳入免费开放范围。五是继续加大农村文化以奖代补奖励力度,鼓励各地开展农村文化活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六是开展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对获得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市、县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七是继续加大对省级重点文物及重要市、县级文物的维修保护,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3. 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一是增加安排安排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将经济薄弱地区县级和部分重点乡镇的数字影院建设纳入文化产业支持范围。二是继 续安排省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支持体育产业发展。三是落实扶持省属文化企业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充分发挥省属文化企业的引领作用。四是加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 监管,放大文化产业基金效应,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的方式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4.支持人口计生事业均衡发展。一是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分类保障,城乡统筹”的人口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二是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将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960元, 省财政将修订奖励扶助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三是支持提高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省 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开展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给予补助,同时支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基本服务管理均等化。
四、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
一 是牵头并配合有关处室研究制定《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实施意见》和《省分类推进事 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二是参与制定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 度改革、职业年金实施意见等政策。三是配合省编办加强对市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指导。四是与省人社厅共同研究制定《江苏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 资实施办法》和《具体操作意见》。五是研究制定省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财政补助政策。六是会同省人社厅审定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实施方案和财政 补助资金,全面推进省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七是配合省人社厅加强对市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指导。
五、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 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依法理财。着重加强新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着力加强预算管 理,完善预算执行进度通报机制,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和时效性。三是着力加强财政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着力加强廉政建设和干部队 伍建设,提高财政教科文干部队伍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