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水利(务)局: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绩效考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重点县建设,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重点县建设目标如期实现,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省重点县项目绩效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69个重点县2011年度项目。
二、考评依据
(一)《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
(二)《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6号);
(三)《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7号);
(四)《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苏财规[2010]11号);
(五)《<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苏财规[2011]10号);
(六)《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7号)《关于转发财政部水利部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的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11]28号);
(七)《江苏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细则》(苏水规[2010]1号)
(八)《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及标准文本》
(九)《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
(十)市财政局、市水利局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批复
三、考评内容
(一)项目组织:主要考核重点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计与总结,以及信息与宣传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主要考核重点县申报材料、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验收、管护机制建设、档案建设等情况,以及组织农民筹资投劳的规范性;
(三)资金管理:主要考核县级资金投入与整合,以及资金使用及监管等情况;
(四)实施效果:主要考核项目预期效益完成情况,包括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新增农业生产能力两方面。
四、时间安排、组织形式及考评方式
(一)时间安排。5月中上旬。
(二)组织形式
1.请各县填报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绩效考评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县级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附件2),于4月27日前报省水利厅农水处。
2.省财政厅、水利厅会同各市财政局、水利局,同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共同组成省级绩效考评小组,抽取部分重点县进行实地考评。没有抽查到的重点县由中介机构依据各县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复核,对自评材料不全的县必要时实地检查复核。
(三)考评方式
1.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重点检查各级财政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
2. 查看施工现场。对按实施方案及施工图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运行管理等情况。重点抽查项目示范片建设情况、实施效果、运行管理等。
3.走访项目区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工程投资及使用情况、工程建设内容、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开情况,了解农民投工投劳情况。
4.形成考评报告。在对各县自评材料复核的基础上,按照《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县级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进行省级考评。
五、考评结果运用
县级财政资金没有足额到位、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考评结果不合格的重点县,取消重点县资格或扣减下年度省以上补助资金。考评结果合格的重点县按省级考评得分进行排序,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重点县进行奖励。
附件:
1.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绩效考评情况统计表
2.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县级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