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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基金管理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09175号)、《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苏政办发﹝201117号),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财政厅

201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