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根 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2﹞4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局增 报的 家饭店为省级党政机关2013-2014年会议定点饭店(详见附件)。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定点饭店的协议签 订工作。
请加强对定点饭店的日常管理,确保定点饭店履行协议。对于违反协议要求的定点饭店,按照会议定点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省级党政机关2013-2014年会议定点增补饭店
江苏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