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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常合高速公路溧水至马鞍山段(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常合高速公路溧水至马鞍山段(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132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合高速公路溧水至马鞍山段(江苏段,G42S)开通后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

二、同意常合高速公路溧水至马鞍山段(江苏段)设溧马高速公路苏皖省界1个主线收费站和溧水开发区东、禄口南、将军大道、横溪4个匝道收费站。同时,撤除宁杭高速公路骆家边主线收费站。

三、常合高速公路溧水至马鞍山段(江苏段)收费性质为经营性,具体收费标准、收费管理等事项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另行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