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关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5号(关于公布《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和《海关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两项海关行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和《海关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两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