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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安徽省开展教育信息化省级试点的批复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教育信息化省级试点的请示》(皖教办〔2013〕3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省级试点。请你厅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落实配套政策等相关支持保障条件,尽快启动试点工作。试点进展情况与成效请及时报送我部。

  联系人:任昌山,舒华  010-66096457  rcs@moe.edu.cn

教育部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