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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规定条件和程序要求,经综合审查,决定批准天津世纪天源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安全评价甲级资质、陕西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等4家单位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资质、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等19家单位业务范围调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资质及从业范围有效期至201512月底。

附件:

1.批准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单位及其业务范围  

2.批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资质的单位及其业务范围  

3.批准增项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