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法规
省政府关于建立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完善教师教育体系,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和水平,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在江苏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同时撤销江苏教育学院建制。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隶属关系、经费保障渠道等不变。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建设发展的指导支持,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加快条件建设,强化内涵发展,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两个率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