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积极推进铁路投资多元化
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投资者以独资、控股、参股等直接投资方式参与我省铁路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开发,探
索引进保险资金、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我省铁路项目投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完善财政贴息、土地综合开发、票价制订、购买服务 等方面扶持政策,支持推进铁路项目投资多元化工作,为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二、多渠道筹集铁路建设资金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探索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基金收益补偿机制,实现
稳定合理投资回报。按照规范、可控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继续支持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研究通过资产重组、资产注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现有融资平台的融资 能力,扩大融资规模。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继续与有关金融机构加强合作,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切实增强自身融资能力。
三、全力推进铁路项目建设
项目业主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动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在建项目按计划建成通车、近期拟开工建 设项目早日实现开工建设。各地政府要积极配合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落实项目配套出资,全力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为工程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各地、各有关 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建立健全铁路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需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省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加强跟 踪落实,力争早日获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