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总部: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将《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OOO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