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法规
财政部 证监会公告[2010]第8号

财政部 证监会公告[2010]8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财政部、证监会已收回开元信德、广东大华德律、大公天华和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许可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因专业人员转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1231日前将其证券许可证交回财政部、证监会。

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专业人员转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1231日前将其证券许可证交回财政部、证监会。

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因专业人员转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1231日前将其证券许可证交回财政部、证监会。

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因专业人员转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1231日前将其证券许可证交回财政部、证监会。

特此公告。

                                            财政部 证监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