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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148号)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