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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CCAR-19-I)已经2005 年6 月8 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28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
二00 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