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关于调整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对部分副省长的分工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省长、副省长分工通知如下:

黄 华 华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朱小丹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省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国有资产、财政、

审计、税务、粮食、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工作。

肖志恒副省长: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劳动、社会保险、统计、物价、法制、

文史、参事、档案、地方志工作。

李容根副省长:分管农口、供销社、公安、司法、打私、民政、人民武装工作。

雷于蓝副省长:分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

宗教、妇女、儿童工作。

宋 海副省长:分管科技、教育、金融、知识产权工作。

佟 星副省长:分管工业、交通、通信、内贸、信息化、质量监督、

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林木声副省长:分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人防、工商管理、

体育、核应急工作。

万庆良副省长:分管外经贸、口岸、旅游、侨务、外事、粤港澳合作、对台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