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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 施,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但从当前我省产业发展状况看,部分产业仍然存在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 照国发〔200938号文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要抓住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 市场倒逼机制,在保增长中更加注重结构调整,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切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的 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三促进一保持目标。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环保、质监、金融等部门 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把关,确保国务院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抓紧制订三年内彻底淘汰落后 水泥、平板玻璃产能时间表,并认真抓好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

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制定和实施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 构的总体要求,出台了钢铁等十个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推动结构调整方面提出了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兼并重组、技术改造、自主创新等一系列对策措 施,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目前,政策效应已初步显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情况有所缓解,产业发展总体向好。但从当前产业发展状况 看,结构调整虽取得一定进展,但总体进展不快,各地区、各行业也不平衡。不少领域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有的甚至还在加剧。特别需要关注的是, 不仅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仍在盲目扩张,风电设备、多晶硅等新兴产业也出现了重复建设倾向,一些地区违法、违规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又 有所抬头。

对于部分行业出现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如不及时加以调控和引导,任其发展,市场恶性竞争难以避免,经济效益难以提高,并将导致企业倒闭或开工 不足、人员下岗失业、银行不良资产大量增加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国家扩大内需一揽子计划的实施效果和来之不易的企稳向好的形势,而且将错失利用国际 金融危机形成的市场形势推动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 识和忧患意识,在保增长中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坚持产业政策导向,严格执行环境监管、用地管理、金融政策和项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将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 能过剩和重复建设作为结构调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大力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把握好调整的方向、力度和节奏,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 式,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