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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财经信息采集办法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采集办法》已经2005 年2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3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
二OO 五年三月三日

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采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