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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南京港西坝港区西坝作业区二期工程1-2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南京港西坝港区西坝作业区二期工程12号泊位对外开放的请示》(宁政发〔2012216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京港西坝港区西坝作业区二期工程12号泊位对外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认真研究落实口岸查验机构提出的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及条件的意见。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相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使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