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法规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轨道交通“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轨道交通“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