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印发广东省东西北振兴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东西北振兴计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七年七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