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法规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进口商品集采分销中心的批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设江苏进口商品集采分销中心的请示》(张政发〔20123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张家港保税港区设立江苏进口商品集采分销中心。

二、望你市充分利用张家港保税港区优惠政策和有利条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为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