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科委:
现将《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4〕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