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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在S231一级公路设置兴化收费站的批复


泰州、盐城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231省道兴化收费站的请示》(泰政发〔2009148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省道231线设置收费站点的请示》(盐政发〔201076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平衡路网交通量,同意在新改造建成的S231一级公路兴化与建湖交界处设置兴化收费站。

二、具体收费时间、收费管理、收费标准等由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该收费站收入分成比例由省交通运输厅与你们商定。

四、望做好设站收费宣传解释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