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精神,做好职工购房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及使用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颁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规[2000]4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建立职工购房补贴制度,是建立健全适合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特点的住房新体制和加快解决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问题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相关工作,实行规范管理。
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