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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操作规程》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房改办,中国工商银行南礼士路支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66号),加快建立并管好用好公共维修基金,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共同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