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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我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表另行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