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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广东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 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遴选第一批55名专家作为成员(见附件1),从中确定20名作为首批省政府聘任专家(见附件2),并制定 了《广东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工作规则》(以下简称《专家库工作规则》,见附件3)。

建立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是广泛汲取智慧,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动珠三角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各部门要支持专家的调查研究,重 视专家研究成果的运用,充分吸纳专家合理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各专家库成员要按照《专家库工作规则》积极工作,深入研究,建言献策,为实 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

1.广东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成员名单

2.首批广东省政府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聘任专家名单

3.广东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工作规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