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财政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有机结合,提高财政涉企资金投入产出效果,推动全省各类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安徽省省级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