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规范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促进财政部门依法、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以下简称《指导规范》)。现将该《指导规范》转发给你们,请在实施行政处罚中参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