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有关部门,各区(县)财政局、文委: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财政部、文化部制定了《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3号)。现将《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函告我局。
附件: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文化局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