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的要求,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促进财政机关及其人员合理行政,我们对《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给予细化,制定了执行标准,现予印发。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略)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