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所,省药品检验所:- -为加强食品药品抽验经费的管理,特制定《福建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