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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及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及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法》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在我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召开会议和出差等方面进行的一次重大改革,这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办法》印发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因此,具体的定点情况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厅。-

○○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定点-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设区市财政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7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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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及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