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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海洋渔业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