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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是省政府总结《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第 一阶段(20092011年)实施经验,着力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作出的重要决策,对加快构建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 制机制,确保实现《规划纲要》各项任务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 工作,精心组织安排,狠抓工作落实。2012年省确定惠州市为改革试点市。惠州市政府要强化改革的系统性和综合配套,大胆探索,率先突破,为全省探索经 验。其他市也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订改革推进方案,扎实推进《规划纲要》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省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督导 工作。

《工作方案》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