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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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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36100010102330.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