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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7年12月2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孙家正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要求,我部对现行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